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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前的停车位有优先使用权吗?

小区物权 2023-05-10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在店铺门前停车属于违法行为,而商家在店铺前私设障碍或私画标线,属于违规行为。店铺门前停车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在门前的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停车,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 法律分析:一般都是公共的。按照规定,饭店门前的停车位是由交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划定的,并不是商家的“自留地”,商家不能随意占用。除了一些大型商场、写字楼等固定停车场是需要市民缴费的外,街边的饭店或道路两旁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设施,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设置停车场地,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道路或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通行、停放。如果发现违规者,将进行处罚。如果该单位位于公共场所内,而所规划的停车位区域在该单位的地域范围之内,停车位应当在相关单位的批准下进行自主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条 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 法律分析:按照规定,饭店门前的停车位是由交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划定的,并不是商家的“自留地”,商家不能随意占用。除了一些大型商场、写字楼等固定停车场是需要市民缴费的外,街边的饭店或道路两旁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设施,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设置停车场地,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道路或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通行、停放。如果发现违规者,将进行处罚。如果该单位位于公共场所内,而所规划的停车位区域在该单位的地域范围之内,停车位应当在相关单位的批准下进行自主收费。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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