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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的租赁信息签订合同是欺诈吗?这份合同还有效吗?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撤销吗?

租赁合同 2023-05-10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过欺诈订立的合同,在被撤销前有法律效力,在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受欺诈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根据法律规定,欺诈合同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法定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其他法定情形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合同效力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确定:当事人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自订立时起就是无效合同。
    当事人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如果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可的,合同有效;如果合同另一方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诉讼的方式撤销了合同的,合同无效。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效力】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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