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问一下,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必须公平吗?

遗产继承 2023-05-10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权作为权利,有放弃的自由。然而,放弃继承权的意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继承人本人必须放弃,他人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特定时间进行;
    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例如,放弃继承权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的赡养、赡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的,放弃无效;
    5、放弃继承权必须依法作出。诉讼前放弃的,应当书面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字,放弃也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书一般不是必须公证。具体可以由继承人自己决定,只要该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声明书的内容合法的,并且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声明放弃继承的,则该声明书有效。但是一般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按照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放弃继承权声明生效的条件是: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且需以书面形式体现;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五)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