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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上的名称与房屋产权证书上的名称不同,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补偿 2023-05-10 16: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是有法律效力按照协议履行

  • 法律分析:1.动迁协议书上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名字要一样的。
    2.动迁协议书上有名字的,代表是被安置对象;安置房产证上也有名字,代表享受了安置利益。
    3.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4.通常原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拆迁协议是谁的名字,房产证也是谁的名字。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拆迁协议主体名称不能更名,否则就变成另一个协议了。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双方签定协议后,就能按协议内容履行合同。如果变更当事人原来的协议就无效了,只能重新签订协议。取得拆迁后的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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