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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女方家把孩子打掉,男方不愿意,可以得到赔偿吗

离婚赔偿 2023-05-15 14:2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生育是个人的权利,个人有决定生育和不生育的权利,你这种情况较为麻烦。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以下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就您描述的女方打掉孩子不可以要求男方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法律分析:如果最终孩子生育下来,则男方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而女方将孩子打掉的话,男方在法律上面是没有责任的。虽有违公序良俗,但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对于非婚同居的男女而言,发生性行为系双方自愿,即便造成了损害后果,但由于男方并不具备侵权的主客观要件,故对损害结果,男方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以下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就您描述的女方打掉孩子不可以要求男方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根据你所陈述的,女方不需要向男方赔偿。
  • 同居关系,双方协商处理为好
  • 你好,没有什么赔偿,你想赔偿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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