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如何确定员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是直接损失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11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如果员工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依法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如果员工没有过错,对此不承担责任的,则由公司或者其他的责任人来承担损失的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 法律分析: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赔偿方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进行。如在职的可以约定,是一次性的赔偿还是逐月按工资比例赔偿。对于离职劳动者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一次性赔偿或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 一、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则全额赔偿;
    (2)若过大过失造成的,则部分赔偿,赔偿比例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具体标准不同。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3)若一般过失造成的,则无需赔偿。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