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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开工了。如今准备不等,能不能误工费?

讨薪 2023-05-11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没有规定误工费的商谈时间,当事人可以约定一个双方都比较方便的时间,法律会尊重当事人的自身意思表示。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协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 误工费期间上班法律允许,但是一般误工费期间指的是不能工作的期间,如果去上班的,那么相应的则证明可以工作,这个误工费期间就不存在,也就无法申请这个期间的误工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误工费的时间一般是不能工作的时间。也就是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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