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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确权方面的律师?

土地纠纷 2023-05-12 08:2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先了解下宅基地纠纷的情况。
  • 您好 您这边是需要什么帮助的
  •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赔偿处理的
  •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确权方法如下:
    第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第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
    第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
    第四、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第五、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
    第六、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农村房屋确权问题找土管局解决。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农村房屋确权问题找土管局解决。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你好,我们很擅长处理房产方面的问题
  • 你好,你大概情况可以说一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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