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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接受病人的投诉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5-11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可以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职责有:
    1、对于投诉统一受理,当患者或者是患者家属相关人士,对于医院的医疗环境或者医疗方式等问题表示不合理进行投诉的时候,投诉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听取,及时受理。
    2、对于受理的投诉,投诉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针对投诉人所说进行调查并且予以核实相关的投诉事项,并根据相关的调查核实的结果,提出自身的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3、日常中,需要组织,协调以及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的工作,能够及时对相应的投诉进行处理,维护好医疗的秩序。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
    :法律依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
    第四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 医院投诉方式主要包括:
    1、直接拨打12320举报电话就报。
    2、向卫生局或者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医疗协会进行投诉。
    3、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4、如果要向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检察院举报,最好能提供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者线索。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一、对医院不满意去哪里投诉
    1、对医院不满意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医政科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医疗纠纷。
    2、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六条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二、如何正确投诉医院或医护人员
    步骤如下:
    1、医院投诉,通常医院医务科负责接待投诉;
    2、如果家属觉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的专家都是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的。拿到结果后可以再跟医院继续谈,当然根据结果不同,对谈判走向会有不同影响;
    3、可以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这个跟上一步可以并行或单独进行;
    4、找律师,上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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