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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症,如何起诉医院,需要那些材料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5-14 14: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医疗纠纷起诉医院,按照以下流程:
    1、当事人收集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证据材料,并起草起诉状;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状;
    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判决、执行。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 发生医疗纠纷起诉医院的流程如下:
    1、诉前准备工作: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属于医疗过错,属于医疗过错的,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2、提起诉讼:到法院立案庭发起诉讼,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患者在起诉医院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能证明原告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患者已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以证明继承人情况。
    2.起诉状,需载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3.证明存在医疗行为的证据材料,如挂号单,交费单、病历,出院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发生了医疗纠纷先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否我们则很难搜集到相对客观真实的证据。医疗纠纷案件需要越早越好的固定证据,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再也搜集不到。在委托我们介入之前,尽量不要惊动医院,我们是专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尽早办理委托手续,我们需要研读所有的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检验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每日清单,各种知情同意书等所有病历。包括住院病历之外的院前急救病历,门诊病历。我们通过研究所有病历,看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完全合法合规,对病人是否尽到了应尽的的诊疗义务,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存在哪些过错,医疗机构的过错与医疗损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如果由于医疗机构的过错造成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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