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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的妻子发生了婚外情,对方的丈夫一直在发信息威胁我的人身安全

婚外情 2023-05-12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 法律分析:(1)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2)“保证书”、“道歉信”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4)双方往来的照片、视频,收集此类证据难度大,但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婚外情受到恐吓、威胁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行为。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会被判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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