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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地产证可以抵押拆迁房屋吗?

拆迁补偿 2023-05-13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拆迁的房屋不能办理抵押。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一、拆迁房没有房产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般是不能贷款。因为当事人在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需要用房产证作为抵押物,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购房人只有房子的居住权,没有使用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二、拆迁安置房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 拆迁房没有房产证符合条件是可以抵押贷款的。安置房是房屋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是抵押人所有的,并且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抵押借款。不过抵押合同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是无效的。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房产证是房子合法的凭据与依据,产权人有房产证才能转让、出售、抵押该房屋,没有房产证则无法任何交易,但是经债权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几类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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