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未判刑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3个多月合理吗

刑事辩护 2023-05-14 15:5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涉嫌刑事犯罪,不仅要拘留,还要判刑坐牢,至于判多久拘留多久完全取决于你的辩护律师专业性和责任心!
  • 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过程,羁押三个月很正常
  • 你好,这个合理的,刑诉法有规定
  • 您好,拘留最长时间37天
  • 法律分析:是的。看守所羁押的一般是未决犯,就是未判刑的,判了刑的一般要投牢,就是到监狱服刑。当然也有部分剩余刑期较短,一般为三个月以下的,会在看守所服完剩余刑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 正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都可能要被羁押在看守所六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法院判决;且根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所以,仅凭当事人被关在看守所六个月是无法判断当事人是犯了什么罪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 法律分析: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所犯罪行构成犯罪的,会被判刑,没有构成的,会受到行政处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一般的刑事案件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案情复杂的可达一年多。
    法律依据: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合理,需要羁押到法院判决生效为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宿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