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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在借据上写道:2018年3月20日还清。但是到期了。他说暂时没有钱。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5-13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到期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如果有还钱的意愿但目前还没有足够的钱还的,可以另行确定还款时间或者分期还款。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银行转账、聊天记录等,取得生效判决后如果借款人还不还钱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借钱到期不还的应对办法: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可以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借款到期了借款人不还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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