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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对方在我这边拿货,没有付款,一直没有还,怎么起诉呢?

债务追讨 2023-05-13 2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凭借销货单或其他证据材料,尽快起诉
  • 起诉对方还是没有钱还,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1、有无实权债权人代位权,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2、有无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人所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人所承担的责任是相同的。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债权人债权到期后既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连带责任人,或者同时起诉二人;3、有无形式债权人撤销权的可能,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还款,且将自身财产进行违法违规处理,债权人有权利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对于自身财产的处分权力,即冻结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告发他人的,需要下列材料:起诉状;原被告的身份证明、或者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应的证据材料,例如书证、物证等类型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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