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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并非本人签字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 2023-05-13 2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非本人签字原则上是无效的。因为股权转让非本人签字代表并不是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若是双反已经合同义务,且对方接受的,应认定合同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股权转让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效要看签字人是否获得本人的授权或追认。如果本人委托其签字的或事后进行追认的,该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如果无授权,不予追认的,该协议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 股权转让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效要看签字人是否获得本人的授权或追认。如果本人委托其签字的或事后进行追认的,该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如果无授权,不予追认的,该协议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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