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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资产的工伤赔偿公司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5-15 15: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已经进行工伤认定了吗?

  • 第一,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只要是你在这个公司上班并且有收入,就构成雇佣关系。那么在工作中受了伤就有权提出索赔。
    第二,你只是无底薪,只拿提成,有的连个合同都没有,但是只要在那里上班了就可以索赔。
    第三,有的人没有合同,只是在上班路上出了事还可以索赔呢。你完全符合索赔条件。
    第四,你没有底薪,应该没有合同,最好搜集其他证据,这样有利于你的索赔。
    第五,具体也要看公司的经济能力。经济能力强,索赔容易,经济能力差,索赔难
    综上所述,你无底薪,只拿提成,你是工人,受伤了,可以向公司索赔。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在没有资质的公司遇到工伤,受到事故伤害不用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无证经营是非法用工,不存在用人单位,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直接由劳动部门监督进行一次性赔偿。所以,伤者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依据是: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可以选择依据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索赔: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简言之,就是评定伤残等级(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说明是在非法用工单位),鉴定费以及鉴定期间发生的有关费用由单位支付。然后,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要一次性赔偿,或者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要一次性赔偿。如果发生争议,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工伤补偿不给的处理办法:1、到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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