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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伤工友老板变相降薪 想要辞职有什么影响?

讨薪 2023-05-14 0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发生工伤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岗位的调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作出赔偿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调整岗位后的工资报酬,原则上应当实行同工同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者在工作时因误伤工友被辞退,可以向劳动监察行政部门申请介入调解;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者在工作时因误伤工友被辞退,可以向劳动监察行政部门申请介入调解;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工作时误伤工友被辞退,当事人可以向劳动监察行政部门申请介入调解;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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