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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们又在一起生活了四五年,现在又分居了。如何分割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5-14 0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居财产的分配方式: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居,财产一般不分割,若离婚分居的,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分居两地,不共同生活就是分居。法律依据:分居财产的分配方式: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居,财产一般不分割,若离婚分居的,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分居两地,不共同生活就是分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一、分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配
    1、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3)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归属于谁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工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但夫妻关系仍然存续,收入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后又在一起生活,只要未办理复婚手续,就不会有财产分割问题。两人只有通过结婚登记,才涉及财产分割等事宜。如果是离婚时未处理之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又一起生活,可以协议约定生活费等,但不能通过法律再分割财产。离婚后生活在一起财产可以按照同居时候的财产分割的方法来进行分割。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实际情况,妥善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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