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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电子发票后如何作废?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14 0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为大家解答“电子发票怎么作废”的问题。
    电子发票是不可以作废的,只能“红冲”处理。
    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红冲”的办理流程:
    (1)销货方电子发票未入账、购货方电子发票也未入账的,销货方收回原电子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联及其他联次一起粘贴备查。
    (2)销货方电子发票已入账、购货方电子发票未入账的,须收回原电子发票联,方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电子发票,红字电子发票记账联撕下作为人账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收回的电子发票联随红字电子发票存根联装订。
    (3)购货方电子发票已人账的,销货方电子发票不论是否入账,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法律依据:《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货方以购货方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和红字电子发票记账联为原始凭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表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
    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一、电子发票能作废吗
    1、电子发票是不可以作废的,只能做红冲处理。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电子章的法律效力存在吗
    根据法律规定,盖过合同章的电子合同档案可以作为法律依据的。
    如果是合同书的,应该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才生效,如果是电子合同的,是可以用可靠的数字签名签字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 电子发票是不可以作废的,只能“红冲”处理。
    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红冲”的办理流程:
    (1)销货方电子发票未入账、购货方电子发票也未入账的,销货方收回原电子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联及其他联次一起粘贴备查。
    (2)销货方电子发票已入账、购货方电子发票未入账的,须收回原电子发票联,方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电子发票,红字电子发票记账联撕下作为人账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收回的电子发票联随红字电子发票存根联装订。
    (3)购货方电子发票已人账的,销货方电子发票不论是否入账,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法律依据:《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货方以购货方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和红字电子发票记账联为原始凭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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