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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自己缴纳,现在退休可以要求企业赔偿吗?

社会保险 2023-05-14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案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经社保机构审核不能补缴或不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保之日起,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5年,用人单位应按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因劳动者自身不愿缴纳等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社会保险未缴纳,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不缴纳社保,那么是不能够直接要求赔偿的,但是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正常的补交,这个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当一个企业单位和员工,正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30日内都应该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这是无可厚非的,所以说一个企业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也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那么我们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完全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机构明确无法补缴,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进行一次性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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