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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预售时间到期不发货能要求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5-14 1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营者未按约定的时间发货的,消费者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退款,但要求赔偿一般是比较难的。违背发货时间承诺,是指除特殊情形外,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的,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定类目商品最低不少于1元;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在平台人工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未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除须赔偿违约金外,每次扣三分。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在平台人工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平台介入不做扣分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 商家没按规定时间发货会有赔偿,具体如下:
    1、按照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赔偿进行赔偿;
    2、如果没有约定,赔付是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金额最低不少于1元,最高不超过30元;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未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除须赔偿违约金外,每次扣三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商家违约怎么投诉
    1、通过客服热线发起投诉;
    2、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
    3、通过12315官方平台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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