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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经营惨淡,承租方是否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2023-05-14 22:5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结合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不定期租赁的、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存在不可抗力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是:租赁物存在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租赁物违法违规的;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限制权利的;存在不可抗力的;双方协商一致的;不定期租赁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承租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
    1、承租方和出租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
    2、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
    3、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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