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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借我一本重要的书不还,怎么办好?

债务追讨 2023-05-15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办理综合图书借书证:需持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及押金50元。
    2、办理自助书刊借阅证(中外小说等,可借综合图书)。 (1)年证:需持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照片,押金50元,折旧费35元。 (2)半年证:押金50元,折旧费23元。 (3)季证:押金50元,折旧费13元。 (4)月证:钾金50元,折旧费8元。
    3、办理阅证:需持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免费办理。
    4、办理计算机专业借书证:分为年证、半年证。 (1)年证:押金100元,折旧费50元。 (2)半年证:押金100元,折旧费30元。
    5、优惠办理老年人、下岗职工借书证。需持本人身份证、下岗证、一寸照片及押金50元。自助书刊借书证,优惠折旧费4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第三十三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下列服务:
    (一)文献信息查询、借阅;
    (二)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
    (三)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 有个人欠自己钱不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仍然不偿还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借款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约定还款的期限。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约定不明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债权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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