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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我50,000元买房子,现在得了绝症,如果死了,家人会还吗?

债务追讨 2023-05-15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证据材料吗?具体看详细情况
  • 一、人死了贷款不还会连累家人吗
    1、人死了贷款不还是否会连累家人,视情况而定:
    (1)若已经死亡的人留有可以分配的遗产,则以遗产的剩余价值来偿还贷款;
    (2)若遗产已经在继承人之间进行了分配,被分配的财产需要追回进行还贷款。若没有留下遗产,家人自己自愿的偿还贷款,此时可以是连累家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贷款所需申请资料有哪些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已婚者还需提交个人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申请人填写《商用房贷款申请表》;
    3、首期款支付凭证;
    4、购买商铺的合同或协议;
    5、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6、借款人身份证明;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贷款人死亡分了三种情况:自然人担保贷款,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偿还余下所剩欠款。没有第三方情况下,贷款机构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拍卖款项用于清偿欠款。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不用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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