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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了,我丈夫名下有存款,但我能拿出存折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5-15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存款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但是,因工作需要,暂时存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资金、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转账或代为理财时暂时存入账户中的资金、以及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出让所得资金在婚后存入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存款还可以分。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关于离婚存款的规定:一般来说存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协商分割或者由法院进行分割。若当事人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的证据要能证明存款的取得时间是在结婚之前或者是能证明属于个人财产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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