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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要离婚,但房子是妻子婚前的财产,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开,女方有权让男方搬走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16 07: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起诉离婚,然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在财产没有裁定之前,无权让另一方搬出去。因为房子无论是在夫妻双方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后,有一方赖着不走是违法的。但是是否违法存在着一个前提,双方如果已分割好房产使用权的,对方赖着不走,属于不履行离婚协议或是法院判决的违法行为,当事一方可以通过申请法院来强制执行。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在离婚时办理完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房子就有了新的主人,如果另一方拒绝搬走,是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财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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