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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被同座【15周岁】用剔骨尖刀捅死在学校走廊内,胸部一刀,腹部一刀,然后踹一脚进班级一手拿起书包,一手拿刀就回家了。尸检报告是心,肝,脾,肺都此坏了,急性出血死亡。他说我儿子欺负他,有三名同学也这么说,其他同学说他俩经常闹玩。凶手说他俩的矛盾长达一年半。案发后自首。他说他只想吓吓他,没想杀他。检察院,公安局定型故意杀人。可一审却给定故意伤害,判了八年。中级检察院抗诉,我们上诉。请律师帮我们看看这起案件是故意杀人还是伤害致死,能判多少年,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

刑事辩护 2012-04-22 10: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附带民事赔偿。。。。
  • 按照嫌疑人伤害的部位及刀数来看,涉嫌故意杀人的定性应该更准确。
  • 罪名的确定,要根据证据细节确定的犯罪构成事实...
  • 您好!如果嫌疑人事先准备的凶器,应属于故意杀人。
  • 你好,从你目前所说的情况,是定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死,不好判断,本人认为是故意杀人的可能性比较大,一审法院确实判决过轻,起码应当在十年以上量刑、判无期徒刑的可能性是有的,检察院抗诉,会对刑事案件的结果有很大作用,你们上诉也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起作用,你们现在一是跟着刑事案件走,积极要求重判,同时如对民事赔偿部分有异议,提出相应的主张。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再回复或联系。祝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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