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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儿媳与公婆共同生活,离婚时儿媳能否将公婆名下的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5-15 2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分割后还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平分共同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1、可以与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但前提是媳妇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家庭共同财产中有属于自己的一份。
    2、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
    3、如果媳妇没有劳动创造财产,没有证据证明家庭共同财产中有属于自己的一份,依法不予分割。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与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财产是有自己的一份才可以;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
    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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