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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应该准备什么

其他 2023-05-16 0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庭前原告应该准备的材料有诉状、证据附件及原件、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对案件的书面意见、案件的定性、主张的理由等。原告在开庭的时候还应该准备证据,携带原件出庭。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 对于原告与被告,在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一)原告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
    除告知书通知的外,基本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有效核实当事人身份的物品。
    2、开庭传票。
    3、主审法官地址及联系方式。
    4、如需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者进行鉴定,应当提起准备好申请资料。
    5、开庭笔录纸笔。
    (二)被告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
    1、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2、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3、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4、被告举证。
    5、法庭辩论。
    6、最后陈述。
  • 开庭前原告应该准备的材料有诉状、证据附件及原件、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对案件的书面意见(类似于代理词)、案件的定性、主张的理由等。作为原告在开庭的时候,最关键的应当准备证据,携带原件出庭。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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