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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没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嘛

遗产继承 2023-05-16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不赡养老人也是有继承权的。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是不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有关条款的,也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对于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时,是可以适当多分的。而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义务的,也可以部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因此,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女儿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定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的,不仅应受到道德谴责,还可追究其法律责任。依据有关规定,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或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继承权作为一种权利可以放弃,但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能够因放弃将来的继承权而予以免除。

  •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还享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不过在继承老人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老人也可以因子女未对自己尽到赡养义务,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指定子女为继承人,排除子女的继承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女儿没赡养老人是否有继承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女儿没赡养老人的行为不严重的,只是单纯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女儿还是有继承权,只是在分配老人遗产时,对女儿应当少分或者不分;女儿没赡养老人的行为比较严重,达到遗弃程度的,应当被认定为丧失继承权,不可以继承老人遗留的合法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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