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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不移交检察院可以吗

酒驾醉驾 2023-05-17 0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醉驾交警必须移交检察院。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驾案件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必须要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本人肯定是必须要去的,一般情况下,案件在移交之前犯罪嫌疑人就已经处于羁押的状态中了,交警移交的时候,会连同犯罪嫌疑人,以及案件的卷宗等这些全部移交给检察院。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应当询问犯罪嫌疑人。醉驾交警队是需要将醉驾人员移交到检察院。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 法律分析:醉驾检察院可以不移交法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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