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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婚手续需要哪些东西

结婚 2023-05-17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复婚的手续有:
    1、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 办理复婚需要的手续有,
    1、办理复婚手续,男女双方需持当事人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办理复婚登记的程序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一样的。办理复婚登记时,当事人首先需要准备好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然后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申请审查通过后,依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办理复婚需要的手续和证件如下: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各自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及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等证明;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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