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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免责的债务承担

债务追讨 2023-05-17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它分为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二种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它分为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二种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 所谓免责的债务承担:指债务人将其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就转让给第三人的债务,原债务人免除债务。
    免责的债务承担及其伴随的法律效果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
    1、就已经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受让人承担的债务,原债务人免除债务,原债务人也不对受让人履行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2、抗辩的援用。债务受让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包括抗辩权与狭义的抗辩)。
    3、被承担之债务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的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4、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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