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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指的是谁

劳动仲裁 2023-05-17 13: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劳动关系第三方指的就是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签订协议,将劳动者派过去工作。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不建立直接的劳动关系,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由第三方支付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原、被告已经开始的劳动争议诉讼中来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 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是指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与该案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有间接的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根据法律规定,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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