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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个体工商户,能否建立农业专业合作社?

合伙企业 2023-05-17 23: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农业专业合作社应该是属于较为特别的法人组织,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是不同的市场主体类型。


    2、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3、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需要对外承担一定义务,这些义务需要全体成员共同承担,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履行义务和顺利实现成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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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一百条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法律分析: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一百条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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