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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车祸赔偿还能否申请工伤赔付

工伤索赔 2023-05-18 0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已经赔偿了仍然能申请工伤。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也就是说即使获得了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的,也不妨碍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的种类有哪些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职工已有车祸赔偿,如果所支出的其他未赔付的费用在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内的,则能够申请工伤赔付;如果相关费用已经有赔偿或者不在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内的,则不能申请工伤赔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职工已有车祸赔偿,如果所支出的其他未赔付的费用在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内的,则能够申请工伤赔付;如果相关费用已经有赔偿或者不在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内的,则不能申请工伤赔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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