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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到什么程度才能算是家庭暴力

家暴 2023-05-18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只要是家庭成员采用了以上所述的手段,造成了伤害的后果,即构成家庭暴力,这与被打多少次,打到什么程度没有直接的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 家庭暴力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实施的身体侵害行为;
    2、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
    3、性暴力行为;
    4、其他表现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家庭暴力有如下些表现方式:
    1、身体暴力,即针对身体的暴力,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
    2、精神暴力,即针对精神的暴力,经常性谩骂、恐吓;
    3、性暴力,例如,婚内强奸等。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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