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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3-05-18 09: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责任指的是犯罪分子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承担的按刑事法律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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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责任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判处。例如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致人重伤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刑事责任有以下刑事责任:
    (1)要求承担主刑的刑罚。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要求承担附加刑的刑罚。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附加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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