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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法院开庭会问些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5-18 14: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开庭时,首先法官会询问案件当事人的姓名以及出生的日期,进行双方身份信息或者代理人信息的核对。核对完身份信息后,需要原告陈述诉讼的请求。之后需要被告提出意见,可以提出同意离婚等。法院还会询问夫妻双方登记结婚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起诉离婚开庭时法官会询问哪些问题
    1、开庭第一步是书记员核对到庭人数,核对原告、被告、律师的身份证、律师证等资料,核对完毕法官会敲锤宣布开庭。
    2、然后法官会宣布法庭纪律,要求关闭手机,不准随便说话,旁听人员不准记录。
    3、法官要求原告表达诉讼请求,宣读起诉书事实和理由
    4、法官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
    5、法官对事实进行调查,原告提出证据,并说明证据证明事项;
    6、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意见,提出反驳;
    7、被告提出证据,然后原告再发表意见。
    8、对事实问题是否还有补充,遗漏,法官会总结;
    9、法官提出双方争议焦点,引导原告、被告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10、之后进入双方互相提问环节,可以围绕案件互相提问;
    11、双方最后称述,法官组织调解。
    12、闭庭,双方阅看笔录,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开庭时会问的内容有: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
    3.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
    4.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然后再由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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