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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4日,原告发现右乳绿豆大小的包块、乳头溢液到被告处就诊,并于同年6月27日准备手术治疗,原告在被告的《手术知情同意书》上明确签署“同意手术、要求保乳”的意见。但被告在实施手术时,将原告右乳全部切除,致原告伤残。法院会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5-25 09: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公正合理的解决医疗纠纷,是建立在真实的证据之上,因此固定证据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需要先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否则很难搜集到相对客观真实的证据。医疗纠纷案件需要越早越好的固定证据,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再也搜集不到。在委托我们介入之前,尽量不要惊动医院,我们是专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尽早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尽早固定证据之后再采取行动。我们需要研读所有的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检验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每日清单,各种知情同意书等所有病历。包括住院病历之外的院前急救病历,门诊病历。我们通过研究所有病历,看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完全合法合规,对病人是否尽到了应尽的的诊疗义务,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存在哪些过错,医疗机构的过错与医疗损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如果由于医疗机构的过错造成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 这里要注意手术知情同意书里是否包含“手术中探查发现新的问题可进一步手术”的内容,如果没有,起诉后申请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责任比例主要责任的可能性比较大,法院根据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确认的责任比例计算并判决赔偿数额。
  • 你好,起诉后进行鉴定,法院根据鉴定意见作出判决。
  • 因手术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 在治疗期间出现医疗事故的,如果能证明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造成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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