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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张借条已经七年多了,上面写着归还日期是2011年3月10日

债务追讨 2023-05-18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到期后重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
    2、说明原约定还款日期,无法还款原因,双方协商后决定还款日期延长到何时;
    3、约定是否有利息,利息利率为多少;
    4、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借条到期后除了可以重写借条,双方也可签订书面的还款协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借条上是能写还款日期的。借条应依法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数额和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日期、方式等重要的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借条用写归还日期。借条的规定:
    1、如果借据上规定了还款日期,债务人应在借据确定的还款日期届满时还款。如果不能还款,诉讼时效将在最后一次催款之日起三年内到期。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还款,起诉债务人还款,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可以申请支付令;
    2、如果借据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但在通知对方还款后,应给予对方宽限期。对方在宽限期内不还款的,可以催促,诉讼时效最长2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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