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刑事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3-05-18 21: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立案的标准: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
    3、刑事案件属于司法机关的管辖范围的;
    4、犯罪分子有犯罪事实需要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同时,这一诉讼阶段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特定的诉讼任务。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 刑事立案的标准: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2、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
    3、属于其管辖范围;
    4、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锡林郭勒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