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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内部培训,提前离开赔付培训费是合法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19 12:2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欢迎咨询,有没有相关合同约定呢。

  • 法律分析:员工参加公司、外部短期培训学习及中长期外出脱产学习,当个人培训费用超过一定费用时,应根据有关要求与公司签定《员工培训协议》,并按双方签定的《员工培训协议》完成约定的服务期限。如果在必须的服务期限提前离职或因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被辞退,则应向公司退赔一定金额的培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法律分析: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离职,收取员工培训费的,主要看培训涉及的内容,普及型入职培训,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涉及到专项培训,那么员工提前离职需支付培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 法律分析:关于培训费用赔付数额的计算,应视实际情况而定,如劳动者未依法履行培训协议,在专项培训结束后立即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可依据培训协议的约定,要求劳动者全额承担专项培训费用;如服务期未满,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只能要求劳动者支付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至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上岗前安排的关于安全生产、操作流程等的培训,则不属于专项培训,劳动者在离职时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如果公司制度上有类似的规定,则公司可以处罚。
  • 你好,需要详细沟通下具体情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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