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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拘留属于什么拘留

行政处罚 2023-05-19 08: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拘留的行为一般都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犯罪的行为,而欠钱不还的行为属于民事的侵权行为或者是违约行为,虽然违法但并无犯罪,不会被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法律分析:这种属于司法拘留,严重的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能被刑事拘留并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于被决定拘留的违法人员,如果对抗拒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在公安机关在将被拘留的违法人员押往拘留所时,出于安全的考虑,或违法人员有抗拒行为的,也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 欠债被拘留虽然是属于民事纠纷这方面的,但是如果是在欠钱不还的过程当中存在着一些具体的犯罪违法行为的话,债权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会被进行司法拘留。经过司法鉴定完毕之后,债务人有条件偿还债务,但依然拒不执行人民判决裁定的,人民有权予以司法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影响到民事责任的承担,依然需要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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