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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购房合同卖方不卖了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5-21 11:5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守约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适用定金的可要求出卖方双倍返还定金。违约方拒不承担的,建议委托律师诉讼解决。
  • 如果预交了定金,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可以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要求承担己方为准备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
  • 你好,可以按照对方违约主张赔偿损失。具体可以详细咨询或者电联,以便更好的服务解答。
  • 您好!您可以按照所签合同相关条约进行维权。
  • 签了买房合同却不想卖了的,则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继续交付房屋、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的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则按合同的约定处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签了购房合同卖方不愿意卖了的,应该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成的,买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买房卖方不想卖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买卖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及时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期限届满后卖方仍未履行的买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卖方无条件退还所有购房款项,一并承担违约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你好,有没有交定金,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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