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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要盖民政局公章吗

协议离婚 2023-05-19 13: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上不需要盖民政局的章,只要双方签字就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必须准备的材料,内容包含: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探视权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民政局在离婚协议书上无需盖上自己的公章,只要双方签字就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必须准备的材料,内容包含: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探视权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协议书上需要盖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订立的离婚协议,应当由双方签字或盖章,且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加盖机构公章,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后才生效。双方协议离婚的,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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