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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债和子女有关系吗

债务追讨 2023-05-19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父亲的债务,一般跟其子女是无关的。如果父亲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则应偿还父亲生前所负的债务,但是偿还的范围不超过继承遗产的范围。从经济上来说,父亲和儿子是两个独立的经济个体,只要儿子已经成年,父亲就没有替儿子还款的义务;同样,儿子也没有替父亲还款的义务,除非一种情况,一方去世,另外一方继承了遗产,那如果有债务未还完的情况下,继承遗产的部分需要先偿还债务,如果有剩余的部分可以继续继承,如果遗产不足支付债务,那不足的部分继承方仍然没有义务用自己的钱支付。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欠债不会影响父母的财产,如果欠债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欠债务由子女自己承担,不影响父母名下财产,父母还债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但如果父母自愿代替欠债人偿还债务的,法律是允许的。如果条款内容规定欠债人的父母有责的的话,那么,欠债人的父母就跟这笔债为有关系,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合同条款里的规定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父母欠债和子女一般是没有关联的。但子女依法继承父母遗产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放弃继承的,则无需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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