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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女员工,入职时间2021年9月14日,签订1年合同(到期2022年9月13日),2022年6月份告知公司怀孕了,2022年8月中旬到2022年9月底因需要保胎请假,对应到了2022年10月,才跟对方续签合同到2023年9月12日。2023年2月18日-5月26日休产假98天。目前对方想申请奖励假80天。问题一:奖励假工资对应怎么计算?对方月薪5000元(基本工资2800元+岗位津贴1800元+住房补贴200元+话补餐补200元=5000元),是按2800元计算,还是按5000元计算。问题二:根据广东条例,指的是有条件企业可以批。若是不批这个奖励假,企业需要承担什么风险?问题三:2023年9月12日合同到期了,企业不续签是否可以?若是不可以,需要承担什么?

讨薪 2023-05-19 16: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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