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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的公司同意了三个月的试用期,直到第四个月突然告诉我我被解雇了。我有什么办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19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内,如果员工是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解雇的,或者严重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则没有补偿。但如果是员工无过错而被解雇的,是有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用人单位的试用期一般是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如果试用期过后,单位还没有给员工转正和缴纳社保,作为员工应该去人事部门咨询。即使是员工试用期,单位也应该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 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如果是因该员工具有不符合其录用条件等情形而解雇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可以立即与其解约;如果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员工的,则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向其支付代通知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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